为了做好今年的高中招生工作,浙江省金华市教育局正式公布了关于2015年高中招生录取办法的通知。在通知中获悉,今年高中招生录取坚持以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等为原则。录取形式包括综合录取、定向录取、特长生录取、保送生录取以及中等职业学校自主录取。
今年,该市以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适者录取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将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依据,确保招生人数相当。
录取的形式
金华市高中招生录取形式包括:综合录取、定向录取、特长生录取、保送生录取以及中等职业学校自主录取。
综合录取。依据考生的毕业升学考试成绩、综合素质等第认定结果进行录取。高中阶段学校在达到综合素质评定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毕业升学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录取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等第须2A及以上且不得有E,其它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须1A及以上且不得有E。各县(市)教育局可依据实际情况确定录取办法,逐步取消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批次。
定向录取。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名额比例达到招生计划的50%以上,并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
特长生录取。特长生是指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主要是艺术、体育、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特色,确定招收特长生的类别,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5%。招生计划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发布。
特长生招生在中考之后组织。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特长生,应事先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招收特长生的类别、数量、标准等,并根据学生的升学考试成绩、学校面试或专门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权重进行考核录取,其中升学考试成绩所占权重不低于30%。
保送生录取。是否招收保送生,由各县(市)教育局自行确定。一般安排在4月及以后进行,保送生招生录取率原则上不低于95%。
中等职业学校自主录取。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可自主录取新生。为了充分发挥省级示范专业的示范辐射作用,共享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我市中等职业学校省级示范专业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全市招生,招生计划由学校申报,市教育局统一下达。
政策性加分
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生育两胎的,但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农村户籍的独生女考生,加2分。
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加5分。
a.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b.少数民族考生;
c.港、澳、台籍考生;
d.驻金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③因公牺牲公安干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公安干警子女,加10分。
④其他军人子女中考优待政策,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军区政治部关于贯彻<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实施意见》(浙政联〔2013〕2号)文件要求执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同一条中多款的,不累计;同时符合多条可累计,以30分为限。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报名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最后截止时间为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烈士子女可按照其志愿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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