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近日出台了2013年城区小升初政策,相对于去年来说,政策有所调整了,以下是唯学网小编从教育局搜集整理了这次小升初政策的详细内容,有关注宁波市小升初升学的家长要仔细查看这次政策调整,以便您的孩子能顺利进入初中。2013年四区公办初中招生,继续坚持“中学小学校校对口,相对就近;对口中小学相对稳定,适当调整”的原则。
小学毕业生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校校对口”方案,进入对口中学就读;若自愿放弃升入对口中学的权利,而选择升入非对口学校,以后想转回对口中学,则该生不再视作服务区学生;选择升入非对口公办学校的学生,初中毕业后将失去省优质示范高中定向招生资格。
江北区还明确规定:升入民办初中就学的小学毕业生,如果因故要求回到户籍所在地初中就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初中毕业后将失去省优质示范高中保送生资格。
小升初借读生:原则上升入对口初中
已在四区小学借读、仍需在该区借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原则上与就读小学的其他毕业生一起升入相应的对口初中。如果相应的初中学额较满,则由该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临近的中学就读。
在四区小学毕业的借读生,若要求回原籍地中学就读,应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并附上该生在原籍地的户籍证明和原籍地的服务区初中同意接收证明,对口中学将该生档案材料邮寄给对方初中。
有本区户籍和房产而在本区以外小学就读、现要求回本区读初中的,根据该生及其家长的户籍证明、房产证明、毕业小学学籍证明,由该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小升初分班原则:严控班额,不分快慢班
四区教育行政部门明确规定:各校应按小学毕业考试成绩的各分数段均衡编班,不得分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
严格控制新生班额,不得擅自突破班额,原则上每班学额上限为45人,特殊情况超过班额的应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如江北区教育局规定:原则上小班化教学试点学校,每班35人以下。
此外,公办初中不得收取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收取任何与入校挂钩的捐助及设施设备的捐赠。
严格学籍管理,在尚未接收对口小学的毕业生材料前,各校不得提前发录取通知书。各小学不得自行将小学毕业生材料交给家长或其他个人,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不承认该生在区内所择初中的学籍。各校不得接受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就读。新生报到后,要及时迁移电子学籍档案,建立新的学籍档案。
自2014年起,未取得初中电子学籍的学生必须回到原电子学籍所在地报考高中。
小升初特殊情况:由教育部门统一安排
四区规定,在该区的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以及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来(回)该区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等学生,要求在该区就读初中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相关政策统一安排入学。
小升初的政策调整
海曙区:本学期末,宁波翰香小学和宁波市解放南路小学两校合并,合并后沿用宁波市翰香小学校名,对口升入东恩中学。
江东区:在区内小学之间转学或跨区转入非服务区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将由区教育局根据其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宁波市十九中学2013年暂停招生,原对口的江东中心小学中山校区、栎木小学学生,以及江东实验小学和镇安小学的借读生,调整到四眼碶中学就读。曙光中学东海校区(暂名)2013年将开办,招收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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