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背景】
近年来,伴随着人们对心理学的观念转变,伴随着心理学应用技术的不断发展,在我国政法系统的不同工作领域,心理咨询及治疗技术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运用,心理工作者的队伍也在不断扩大,同时也对这支队伍的专业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
在广泛的需求调研与整合优质教学资源的基础上,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特研发了本心理专业培训项目,以期服务于全国政法系统心理工作者专业能力的提升,助力全国政法系统心理工作者专业队伍的建设,并在实施专业培训的过程中,努力为全国政法系统的心理工作者搭建一个开拓视野、更新知识、提升能力、交流经验、分享心得、增进友谊的平台。
【课程特色】
培训资源:依托清华大学教育培训品牌,整合国内外、校内外的优质教学资源,打造适合学员专业能力提升培训需求的课程体系。
培训形式:集中面授,采取专家授课、情境教学、交流研讨、实操训练、后续督导等形式,以使学员专业能力得到更有效的提升。
培训服务:研修班配备专职教学班主任与生活班主任。结业后,学员即成为我院同学会的会员,可定期获得学习讲座信息与资料。
【招生对象】
全国政法系统一线的心理工作骨干人员,以及政法系统各院校、医院心理专业工作者。
【培训地点】
北京市劳教局团河会议中心
(即:“北京兴丰团河苑会议服务中心”)。
【开学日期】
2012年11月15日—27日,培训学习12天,计96学时。
【学习费用】
每人培训费9600元。
【结业考核及证书认证】
对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且通过结业考核者,由清华大学教育培训管理处统一颁发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政法系统心理工作者专业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加盖“清华大学教育培训证书专用章”钢印和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公章,证书号可登录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与认证网站查询。
【项目计划起止日期】
2012年4月29日—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