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与计划
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健康;4、具有本市正式户口;5、已参加2012年高考报名;6、安全保卫专业以招男生为主;7、报考法律事务(国际商务法律)专业要求高中生会考英语须达到B级以上(含B级),中专、技校、职高考生各学期期末英语成绩都应在良好以上。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3月15日~21日
2、报名确认:3月24日、25日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考生于3月15日至3月21日,进入2012年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2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提交后系统显示“报名成功”即表示网上报名成功。
2、报名确认
考生于3月24、25日携带下列材料到学院东校区(地址:朝阳区管庄南街1号)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领取准考证:
(1)报名表: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认真阅读相关文件,按要求填写《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2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因考生本人填报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推介材料: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
其他考生(中专、技校、职高、往届考生)提供《高中学生考试成绩登记表》和《高中学生评语表》(学籍卡片正反面)。
报名确认时考生须同时携带推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纸),原件加盖学校公章有效,校验后退还学生本人,复印件学校存档;
(3)身份证: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A4纸,身份证正反面都要复印),身份证校验后退还学生本人;
(4)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将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现场报名时提交,所收材料不予退还;
(2)报名表须考生与家长同时签字有效,报名表内容经签字确认后一律不予更改;推介材料须加盖学校红章有效;
(3)报名确认时不收取各类证书,如考生进入复试,可在复试时携带证书(应以高中期间证书为主)原件和复印件,计入证书成绩;
(4)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携带《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A4纸),原件校验后退还考生;
(5)每位考生限报一所院校。
经审查符合要求的考生领取《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2年自主招生考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要求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