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邮电学校自考办及北京地区学员:
为了保证2012年下半年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递交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及事宜通知如下:
一、递交毕业设计(论文)条件
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实施细则的规定,此次递交毕业设计(论文)学员,应修完并通过其专业考试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加考课和实践环节课程),且通过了2012年下半年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的审核。
二、毕业设计(论文)格式及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必须按格式要求打印,并按顺序要求装订成册,不允许手写。
1、封面必须按统一格式及要求打印(请于北邮自考网上下载);
2、论文(报告)正文必须用A4纸打印;
3、字体:宋体;字号:小4号字;
4、全文要求在1万字或以上(图表、代码等不计算在内);
5、凡报告中涉及的计算机程序,要求附上程序清单,答辩时必须自带笔记本电脑进行演示;
6、任务书必须由当地邮校自考办及北邮自考办审核、盖章后方能生效(第二次重新做任务书的学员应重新加盖当地邮校自考办章);
7、毕业论文评定表请于网上下载(北邮自考网右侧“毕业设计”专栏);
8、毕业设计(论文)装订顺序:封面、任务书、毕业论文评定表、内容摘要、目录、报告正文等。
三、毕业设计(论文)提交
提交方式:
1、凡参加毕业设计的外地学员,应将2份毕业设计(论文)及1份评定表交于当地邮校自考办,各邮校自考办收齐毕业设计(论文)及评定表后,应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统一寄至我校自考办;
2、参加毕业设计答辩的北京学员,将2份毕业设计(论文) 及1份评定表交于我校自考办。
提交时间:
1、外地学员:请各邮校自考办务必于2012年9月28日前将收齐的毕业设计(论文)寄到我校自考办;
2、北京学员:2012年9月27日、9月28日两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将毕业设计(论文)及评定表递交到我校自考办,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四、收费须知
1、外地学员,在递交毕业设计(论文)时,应将相关费用一并交当地邮校自考办,即每人缴纳任务书、论文审批费及答辩费550元,并由当地邮校自考办统一寄到网络教育学院自考办;
2、北京学员,已于2012年6月本科毕业论文网上申报中缴纳了相关费用,本次提交论文不需缴纳其他费用。
五、毕业设计(论文)审核
对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学员,审核教师会写出审核评语,提出并注明改进措施,我校自考办将于2012年10月22日前在北邮自考网上发布审核结果,同时一并发布关于2012年下半年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安排等相关信息的通知,请考生及时上网进行查看。
毕业设计(论文)审核成绩不及格的学员,不能参加本次答辩,今年下半年可以重新提交论文及任务书,费用重新发生。
北京邮电大学自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