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让更多勤奋好学的农村学生享受到优质的高等教育资源,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将实施自主选拔“励志计划”。
一、招生计划与招生对象
我校自主选拔“励志计划”录取人数不少于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77人)。
本计划选拔理科考生,主要面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秀的农村学生。考生应为农村户籍,且长期在农村地区实际生活和学习,有高中三年完整学籍,成绩优秀,道德品质良好,励志成才,符合华东理工大学的培养理念,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
二、报名及选拔方式
报名:
本计划采用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方式报名,优先推荐已经参加过2014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基础文化测试的学生。中学按程序及要求推荐,且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选拔通知、报名办法、选拔标准和遴选程序,务必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中学按照已公示的标准和程序选拔符合要求的学生,选拔结果和推荐理由应在校园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中学推荐的学生报名材料与《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励志计划”中学反馈表》和《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励志计划”中学公示表》,于2014年4月18日前(以收件邮戳为准),以EMS特快专递寄送到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十四层,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电话021-64252763)。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具体报名材料包括:
1、填写《华东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励志计划”报名表》、个人自述报告,并经学籍所在中学填写推荐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2、高中成绩单及年级排名大表复印件或排名证明;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
4、高中阶段如有获奖,请附上获奖证书复印件;
5、高考报名信息表复印件以及学籍就读证明。
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并加盖中学公章,并按上述1-5顺序装订成册。
选拔方式:
我校采用先初审材料、后测试的方式进行选拔。通过材料初审的学生将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物理或化学(可任选一门),面试在笔试结束后即刻进行。测试时间初定2014年4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书面通知为准),我校将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励志计划”名单及拟录取的专业(类)。其中,“励志计划”考生限填报专业详见附件,每位考生可以选报两个专业。
在选拔过程中,如发现中学或学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相关学生报名资格及相应中学参与华东理工大学其它各类招生的推荐资格。
三、录取优惠政策
获得华东理工大学自主选拔“励志计划”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当年普通高考。在填报志愿时,以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其资格自动取消(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的高考志愿填报另有规定,则按省级招办规定执行)。
入选考生高考投档成绩达到当地理工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体检不受限制,则予以录取,并根据面试时确定的拟录取专业(类)来确定最终的录取专业(类)。
四、组织机构
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领导小组,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方案的实施。校招生监督小组同时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监督小组。
五、联系方式
徐汇校区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梅陇路130号研究生楼十四层,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237)。咨询电话:021-64252763传真:021-64253762电子邮件:zsb@ecust.edu.cn本科招生网:http://zsb.ecust.edu.cn/
六、监督机制
校招生监督小组参与方案实施的全过程。监督电话:021-64252688。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认真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自觉接受社会及舆论监督。
七、本方案解释权属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华东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