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学院继续教育部经北京市教委批准,2012年计划在北京招收业余学习形式的学生,考生需参加全国成人教育系列文化统考及专业加试。其他省市考生需到北京报考。
按准考证通知时间、地点在北京进行专业加试,未参加专业考试者不予录取。
报考条件
1、考生应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艺术学校的在职教师、剧团工作人员、文学创作人员、相关专业研究管理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报考,业余形式在京学习。报考专升本考生需具有教育部审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艺术类及相近专业专科毕业证书。
录取:
在达到北京市教委规定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上课地点:中国戏曲学院
报名电话:63352753,63352427 联系人:陈老师
学院网站:www.nacta.edu.cn
收费办法
1、学生住宿自理,入学前有附件通知。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医疗费用及其他有关工资福利均由考生原单位负责。假期往返路费均自理,不享受半价优惠。
、毕业
1、学生学习期满,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发给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并授学士学位,国家承认学历。
2、学生入学后一律不迁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