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说明:
1. 实习时间:2013年8至2014年5月为期9个月;
2. 待遇:享受国家汉办制定的志愿者教师待遇。国家汉办为志愿者提供每人每月800-1000美元生活津贴,一次性安置补贴1000美元,往返国际旅费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外方为志愿者提供住宿和医疗保险。
二. 工作内容:
1. 教习汉语,帮助社区学校建立中文教学并进行远程中文教学
2. 为我院戏曲教师授课及讲座提供翻译
3. 举办中国文化学习班,提供关于中国教育、文化和其他方面的咨询服务。
4. 制作关于中国文化的网站,帮助校园学生中文电台举办节目。
5. 组织语言文化交流活动。
三. 报名范围:
全院2009级学生及在读研究生
四. 要求:
1.具备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热爱祖国,志愿从事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团队协作精神,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3.掌握汉语、中华文化、当代中国国情和教学理论基本知识,具备交换的汉语教学实践能力、外语沟通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具有中华才艺专长;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水平;掌握戏曲专业知识并具备良好的戏曲翻译能力;
5.年龄在22岁至50岁之间;
6.同等条件下具有汉语教学经验或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志愿者优先考虑。
五. 学生选拔程序
1.学生自愿报名
2.参加有关考核
3.政审
4.经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会同相关系、部审批,报院领导批准确定参与实习学生名单。
5.报国家汉办进行志愿者教师统一面试后核定。
六.培训
合格候选人将参加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储备培训,届时将根据派出时间分批进行,每批培训为期8周,培训结束时国家汉办将组织培训结业考试,具体安排由国家汉办另行通知。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志愿者不得擅自退出项目,否则须补缴培训费用,并永久取消其申请汉语教师志愿者资格。
七. 报名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10月24日下午四点截止。请到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办公楼310)填写报名表格
八. 联系电话:63351063